第五十五章:路不拾遗非我愿(二)_斗罗之蓝银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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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路不拾遗非我愿(二)

  “这是郭老板的货,一路顺风啊!”

  “呦!兄台是李家的门客吧,这满面贵气,此行一定收入不菲。”

  “唉!这不是……”

  刘贵像一条滑不溜手的黄鼠狼一样在各种商队间上下翻飞。和各种拿着大片刀的商户交谈,说得唾沫翻飞,说得欢心鼓舞,说得钱袋直响。

  这些钱不是商人给的过路费,毕竟财权可是最大的权力,一个小队长级别的人物可没有染指的可能,即使是恶匪也没有例外,有钱才能有匪,有粮,有女人。

  这些大商户给的过境费都是派了人亲自送到大寨里的,刘贵能拿到的只不过是他通过自己言语奉承得到的一小笔赏钱。当然,对他来说也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坐在树梢枝条上的余炼看着刘贵像是冬天冻在冰里的鱼化了冻一样扑腾的样子,嘴角露出了一抹莫名其妙的笑容。

  在短短几年时间内,他看到过无数自命不凡,觉得能吃查税这碗饭的年轻人横死,但是这个刘贵却仗着那几分狗屎运,硬是成功活了下来。

  而且不但活了下来,全身上下除了伤口处的半斤肉,竟然什么零件都没丢,这在一众恶匪中可以说是鹤立鸡群。

  但或许是因为太多次死里逃生挫伤了他的锐气,他就这么活成了现存匪贼中,同辈中魂力最低,同魂力中辈分最大的怪异存在。

  当然活得久也是有好处的,有不少老匪和他的关系都不错。如果不是资历深厚,这种赚取外快的好事也轮不到他。虽然他对自己有所冒犯,但是余炼还是决定先原谅他。

  恶匪也有自己的信仰,或许是因为曾经被追杀得朝不保夕,在恶匪中,每一个长久存在得东西都能得到更多的包容,就像那句古话——“家里的畜生老了,都不忍心杀害,何况国君呢?”

  人类总是习惯保留古旧的东西,哪怕“她/他/它/祂”根本没有什么用处,保存起来又很费事,但是“她/他/它/祂”存在本身就能让人觉得自在,觉得自己超脱了时间,忽视了随着时间的变化自己生命价值在不断贬值。

  “嗯!怎么回事?”余炼起身,蹲立在树梢上,魂力运转,他看见了远处一抹奇怪的蓝绿色,在一片稀疏杂草与裸漏的山岩中显得格外扎眼。

  他起身,松开树枝,一跃而下,在树干上轻踮几下,像一片枯叶一样悄无声息地落在了地上,没有惊起半分尘土。

  刘贵连忙和这些客商敷衍了几句,凑上前来:“余二当家,发生什么事了?”

  余炼看了看刘贵那低头哈腰的样子,眉角微皱。这家伙从刚刚开始就一边应付着那些人,一边关注着我的动向吗?

  “今天的庄稼怎么样了?”

  刘贵连忙邀功道:“有我在,您放心,今天的人已经和寨主送来的账目对上了。”

  “这样啊。”余炼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他一把抓起刘贵递过来的账目,一目十行,短短几秒就确定了刘贵的话,不只是今天,这几天准备过境的行商已经基本都标记通过了。

  虽然恶匪们商量的通行时间有几天之多,但是行商的时间是很宝贵的,如果不出意外,他们都会在哨卡开关的第一时间内出发。留下来的时间只不过是为了给他们留下一些处理意外的时间,比如说仇杀什么的。

  啪的一声合上账本,余炼自言自语道:“看样子咱们的稻子地里多了一颗不知道有没有籽的野稗。”

  余炼吩咐刘贵道:“抓紧时间把这些人打发了,通知后面的兄弟,把茶摊子支起来。”

  刘贵一听这和话,也有点吃惊,应和一声便转身向人群中冲了过去。

  余炼向几个躲藏好的暗哨做了几个手势,让他们做好准备,用魂力抖平了衣裳的褶皱。

  虽然余炼身形壮硕,但是他却更喜欢穿下摆到膝盖的长衫。可怜整个长衫被他壮硕的身形绷紧紧的,丝毫看不出一点文雅气。

  ……

  “哦~,这里竟然有一家茶摊。”

  看着眼前在野地中突兀出现的帐篷,和门前旗子上大大的“茶”字,戴银摇着头笑了笑,直接走了进去,无视了几条长桌上,长得五大三粗的茶客,直接坐到了穿长衫的人对面。

  “我急着赶路,有什么规矩就直说吧!”

  余炼抬头看了眼戴银,眉头又皱了起来,心中不免有些嘀咕:哪里来的面首。因为曾经的经历,余炼讨厌面容姣好的男人。他的眼中透露出了一种不易察觉的晦暗神色,说到:“阁下有些面生,这茶摊经营多年,可没见过先生这般标志的人物……”

  戴银笑了笑,道:“我的确是第一次来,但茶摊可没有只欢迎熟客的道理,对吧?”

  他向躲在后面的刘贵找了找手,“伙计,来一杯清茶!”

  本来正襟危坐的刘贵一下子有些蒙,求助式地看向了余炼。茶水摊就是“查税摊”,周围的桌椅商幡本来只是个花架子,这还真的是第一次有人直接叫茶的,他们这些恶匪哪里有喝茶地品味,怎么会特地准备了茶水?

  “来的是客,别让客人渴急了,把‘咱们’最好的茶拿出来。”、

  听到余炼的重音,刘贵立刻明白了,他飞快走到一个身形肥壮的“茶客”面前耳语了几句,“老周啊,……”

  那个叫周康的匪徒嘴角嗫嚅了几下,一脸横肉的脸上竟然不和时宜地冒出了羞愧的棕红色,偷偷撇了余炼的方向一眼,在刘贵不停的催促下,抬起手指不情不愿地指了一个方向。

  刘贵立刻飞身奔跑过去,一阵忙活后,翻出了一个直径一尺的黄泥陶制大水壶,也没有专门找茶杯,而是随手拿了一个喝酒用的酒杯。

  看着刘贵晃了晃那个粗陶的大茶壶,那个姓周的恶匪羞愧地低下了头。他觉得周围的恶匪看向他的眼神都带了几分揶揄。仿佛在讥笑他牛嚼牡丹,故作高雅。

  其实周围的人倒不一定在乎周康喝茶,毕竟在土匪中,喝茶可是个稀罕事。

  煮水泡茶饮茶都是学问,所以和没读过几本书的周康没什么关系。与其说他是喝茶,倒不如说是在喝有些味道的水。正常的茶具价格不菲,他图便宜,茶壶用的是大陶壶,和粗陶碗。

  至于泡茶就更不讲究了——他习惯把茶叶和热水放到一起就不管了,根本没有什么洗啊,冲啊之类的技巧,而且往往是一泡一大壶,渴了就喝,水没了就加水,要一直泡到“茶水”没了半点味道才会想起来该换茶叶。

  这茶的滋味,可想而知……

  但他明白,自己这壶勉强算得上有茶味的液体,已经是他们这些恶匪当前能找到的最好的茶水了。但看着刘贵摆出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倒茶,周康不由得心里打鼓:“我老周最近也没干什么缺德事啊,要是他们打起来,可千万别让我因为这杯茶遭了池鱼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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