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格里莫广场十二号_霍格沃兹之我的同学是伏地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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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格里莫广场十二号

  第210章格里莫广场十二号

  从国王十字车站下车,一行人穿越九又四分之一站台,拖着行李箱走出大门,他们早早在火车上脱下了自己的巫师长袍,穿上了麻瓜的衣服,穿着光鲜亮丽的四人和周围面黄肌瘦一身破烂的流浪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袭洋装的沃尔布加抬起腿跨过一个躺在路边的垃圾堆旁不省人事的小孩,满脸厌恶地说道,“这些麻瓜,如果打不过就不要打了,每次回家都要影响心情。”

  “他们其实是被侵略的一方。”纳尔逊在一旁开口道,这次回伦敦他带了些零钱,从口袋中取出几枚散碎的硬币,握在手中弹向路边,在油桶和路灯的反弹下,硬币竟神奇地落入了那名流浪儿的口袋中,他重新把手插回口袋,说道,“如果让德国人赢了,恐怕你回家路上的心情会更差。”

  “其实现在还好,战时会有市政部门每天巡街收容孤儿,起码饿死人的情况很少了,”作为张伯伦的忠实粉丝,汤姆对英国的政务更加熟悉,他摇摇头,绕过垃圾堆,说道,“如果仗打完了,不论输赢,那时候就没有有空理会他们了,等到政府的重建工作开始,才到他们的苦日子呢。”

  “反正和我们没什么关系。”阿尔法德扶住头顶猪肉派的帽檐,目视前方,急匆匆地往前走,但他往日嘻嘻哈哈的笑脸早已不复存在,看得出他的内心并不平静。

  十五岁真的是一个恰到好处的年龄,小巫师们已经不能再被称为小巫师了,相比孩提,他们已经开始真正接触社会,并把自己放入其中,为自己安上包括但不限于阶级、身份、血统等等一系列的标签,褪去单纯、心智愈发成熟的他们在面对以前司空见惯的各种景象时,往往能够产生和一年以前完全不同的思考。

  这条路阿尔法德走过四年了,年幼时出门晃荡的经历还要更多,但他还是第一次真正低下头,去将这称得上饿殍遍地的景象收入眼中,但是他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仅仅出站后的一段路,这个心思单纯的阳光少年便已经变得不忍直视起来。

  “纳尔逊,”走了大概十分钟,沃尔布加在前头带路,和并肩的汤姆一起讨论家里的古董,阿尔法德拉住兴致勃勃左瞧右瞧的纳尔逊的袖子,小声问道,“冒昧地问一句,你知道他们以后会去哪里吗?”

  “哦?你对他们感兴趣?”纳尔逊挑挑眉毛,放慢脚步,走到阿尔法德身边,前方的沃尔布加和汤姆听到响动,转过身来,纳尔逊挥挥手,示意他们不用等自己,然后,他揉揉头发,思索片刻,回答道,“一般来说,他们会被市政部门发现,然后分配到周围公立的孤儿院里,我和汤姆就是在西城孤儿院长大的。”

  “你们以前也这样吗?”阿尔法德指了指身后的流浪儿,小声问道,“我不是……我是说,你们也是在街头被发现的吗?”

  “倒也不是,”纳尔逊摇摇头,说道,“我在伦敦有亲人,是我的姨妈一家,至于汤姆,他就是在孤儿院出生的,我们从小就在那里,倒也没经历过街头的这些风风雨雨。”

  “噢!”阿尔法德点点头,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么他们为什么没有被送进孤儿院呢?”

  “应该是孤儿院的份额不够了,”纳尔逊叹了口气,说道,“孤儿院的收入一般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拨款和教会扶持,现在看来,前两项的收入应当已经很少了,至于教会,战争时期倒是能多些收入,但是很少有钱能够进孤儿院这种机构的腰包。”

  “为什么要钱呢?吃饱饭难道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吗?”阿尔法德无比困惑,“据我所知,巫师——”

  “你都说了是巫师了,”纳尔逊拍拍阿尔法德的肩膀,打断了他的话,免得他再发表什么“何不食肉糜”之类的高论,他解释道,“对于没有魔法的麻瓜来说,想要吃东西,哪怕是一块简单的黑面包,也得前一年就耕好地、种上种子,再照料半年收获麦子,把它们磨成粉,加上其他的佐料烤制,这才能吃上东西,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其中的工序都得他们自己用双手完成。”

  “嘶……用手磨面粉,难以想象。”阿尔法德摇摇头,陷入了沉思。

  “如果你感兴趣,这个假期有太多时间让你在伦敦街头走走看看呢。”纳尔逊拉起箱子,向着汤姆和沃尔布加背影消失的方向追去。

  “嗯。”阿尔法德点点头,跟了上去。

  ……

  “这就是格里莫广场吗?”

  纳尔逊和阿尔法德很快追上了另外两人,又走了大概十分钟,他们来到了一处广场,说是广场,其实只是一处用居民楼围起来的平地罢了,这种地方在英国司空见惯,广场的地面由上了年头的青石铺成,看着锃光瓦亮的青石,纳尔逊可以想象这里刚建成时有多么平整多么气派,但被岁月磨圆了的青石此刻踩在上面却有些坑坑洼洼的。

  进入广场后,沃尔布加径直向着旁边的一排房子走去,它们造型统一,同样方方正正的门楣和同样又细又高的窗户,给人一种经济适用型哥特风的观感,只见她在十一号和十三号之间站定,在身后三人的注视下左右观察了一番,随即抽出魔杖,在两座房子之间的分界线处戳了戳。

  很快,十一号和十三号两栋房子向两边分开,一扇涂着黑漆的大门率先从漆黑的缝隙中挤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栋漂亮的大房子,它比两边的房屋高多了、大多了、也独特多了,它有着尖尖的顶和被彩绘包裹的阁楼,大门旁边甚至还插了两束花,正对着他们的两扇大窗户擦得干干净净,可以看到里面忙碌的人,和纳尔逊想象中不同,这是一栋窗明几净、生机盎然的漂亮屋子。

  “看样子他们还专门打扫了外面。”沃尔布加挑挑眉毛,先他们一步跨上台阶,伸长胳膊,按响了门上的门铃,门铃下方是一个银质的蛇形门把手,但上面没有锁眼,似乎只是一个摆设或者开门时借力的地方。

  “哪位?”门内很快有了回应,听起来是一位严肃的中年男人。

  “是我,父亲,”沃尔布加回应道,“我们回来了。”

  “带着你的同学们呢吗?”男主人的语气有些着急。

  “是的。”

  很快,随着一阵悉悉索索锁链碰撞的声音,门从里面大开了,转轴发出“吱——”的摩擦声,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从里面探了出来。

  他长着一张和阿尔法德相差不大的脸,只是苍老一些、消瘦一些、严肃一些,短而密的黑发一丝不苟地梳到脑后,手里握着一柄色泽红润的木制烟斗,里面正冒出袅袅的青烟,他穿着一件十分正式的黑色长袍,一件称得上华丽的正常人绝对不会在家里穿的长袍。男人的脖子上挂着一根银色的项链,挂着一枚吊坠,被雕刻成布莱克家族家徽的形状——两只灰狗簇拥着一块描绘着山峰的黑色盾牌,上面点缀着两颗星星和一柄利剑。

  “你们好,欢迎来家里玩,”他伸出手,轻轻和纳尔逊与汤姆依次握了握,让开身子,“我是沃尔布加和阿尔法德的爸爸,我叫博洛克斯·布莱克,请进吧。”

  众人回礼,在他的招呼下走近了房子,纳尔逊注意到,在博洛克斯笔挺的衣领下藏着一枚金光闪闪的勋章,他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块梅林一级勋章。

  走近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巨大的挂毯,上面用金线绣着树状图案,每丛树冠间都有一个名字,顶上是金光闪闪的几个大字:高贵的最古老的布莱克家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上面被烫出来了不少小洞,仿佛一个老烟枪经常在旁边抽烟一样,纳尔逊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发散到了博洛克斯的烟斗上。

  纳尔逊凑近挂毯瞧了瞧,博洛克斯的声音就从他的身后传来:“这是布莱克家族的族谱,上面的每一位族人都曾经在自己的行业中充满影响力,布莱克家族是英国历史最久远、血统最纯粹的家族。”

  “谢谢您。”听到这仿佛推销的解说,纳尔逊感到一阵牙酸。

  “不客气,先让两个孩子带你们在家里逛逛吧,”博洛克斯点点头,说道,“我先去吩咐人准备晚宴了。”

  说罢,不等纳尔逊回复,他已经消失了。

  “走吧。”沃尔布加耸耸肩,父亲消失后她马上轻松了下来,向着挂毯努努嘴,说道,“上面的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的行业中充满影响力,当然,没有影响力的就是那些小洞。”

  “我以后可能也会变成一个小洞。”阿尔法德补充道,“我们家现在算上亲戚大概有十来口人,其实如果不把他们烫掉,布莱克家族应该还是很兴盛的。”

  “这就是纯血家族的限制,”汤姆评价道,“有些家族只剩下一个人了。”

  “确实。”纳尔逊望着汤姆,挑了挑眉毛。

  “走吧,带你们去看看我们家的藏品,书房就在旁边,你们应该会感兴趣的。”沃尔布加说着,就要往楼上走去。

  纳尔逊对格里莫广场十二号的第一印象就是黑,没想到上了二楼,还是一样的黑,倒不是说采光不好,似乎这家人非常乐意把黑色用于装修之中,不愧他们“BLACK”的姓氏。

  “阿尔法德,你的房间在哪?”汤姆突然意识到一个重要的问题。

  “你这么着急吗?虽然它们确实很好康,但是其实也不急。”

  “不,我是说,刚刚看你父亲的穿着,我感觉今晚的晚餐应该会比较正式。”汤姆揪了揪自己的衣领,说道,“我穿毛衣纳尔穿风衣感觉不是很正式。”

  “倒也是。”纳尔逊点点头。

  “其实也没必要这种在意,毕竟我们还是未成年。”沃尔布加安慰道。

  “那可不行,”汤姆白了她一眼,“你们家里人有求于纳尔吧,既然他们很有诚意,我们也不能不尊重他们。”

  “刚好我们之前买了一套礼服长袍。”纳尔逊补充道。

  “好吧,是我欠考虑了。”沃尔布加欠身,吩咐弟弟,“你带他们去客房换衣服,我们等会儿在书房见。”

  ……

  “就这?你说的好康的东西……就这?”

  书房门口,汤姆正竭力吐槽着阿尔法德专门从卧室拿来的珍藏——一台专门用于地下施工的小型钻头,据他所说,这台钻头可以在半小时内挖出一条五百米长、可以供人通过的隧道,据说这是来源于一位布莱克家族祖先的灵光一闪。

  “这可是我们家族的珍藏,”阿尔法德骄傲地说道,“在我们当年被称为黑色巫师的时候,这种装置帮助当时的巫师传递了许多难以传输的情报。”

  “这得是多么极端的条件?”汤姆无奈地扶住额头,“什么情况需要一群巫师去钻地送信,再说,挖出来的土堆在哪?”

  “阿尔法德,你说什么?黑色巫师?”纳尔逊抓住了重点,这是他第二次听到这个词。

  “是的,不过那双很久以前了。”阿尔法德挠挠头,“我答应给你的家谱里就有这段故事,还挺有意思的。”

  纳尔逊点点头,把这件事记在心里,紧接着,一阵“噔噔噔”的响声越来越大,踩着水晶鞋的沃尔布加走近了,她一边急匆匆地向这边赶,一边把一件件用过的化妆品丢到一旁的家养小精灵怀里。

  “小姐,您的胸针忘了。”

  “我知道,”沃尔布加一把夺过胸针,往胸前一别,“闭嘴吧,我不想让他看到我连衣服都不会穿。”

  “克利切知道小姐想要什么。”这个看起来还挺年轻的家养小精灵絮絮叨叨地托着沃尔布加的裙子,向众人靠近,“小姐有了朋友以后就不需要克利切了,哦……有朋友以前也不需要。”

  沃尔布加捋起长发,向后一甩,一袭红色的高领长裙看起来光彩照人,连带着身上的配饰都发起光来,她走近书房,微微欠身,冲着汤姆说道,“久等了。”

  “没关系。”汤姆深深望了沃尔布加一眼,这一身衣服的审美他很欣赏,汤姆点点头,夸奖道,“很漂亮,沃尔布加。”

  “真的吗?!”沃尔布加脚步轻快了许多,她提起裙摆,原地转了一圈。

  汤姆再次点头,对于真正美丽的事物,他向来是不吝赞美的。

  “抱歉,换衣服有些久,我们晚餐后或者明天再看吧,现在得快点去餐厅了。”

  她春风得意,至于阿尔法德的“你在装什么呢”、纳尔逊的“我能不能去书房快速学习一下英国的餐桌礼仪”和克利切的“小姐你的耳环没扣紧”这种不足轻重的话则被她完全过滤了。

  她像一只骄傲的天鹅一样昂着头在前方带路,时不时回头看一眼裹在礼服长袍里汤姆的面庞,纳尔逊则跟在阿尔法德旁边,交流着法国餐桌礼仪和英国的不同,但是他很快发现,和阿尔法德交流这种东西,真不如和家养小精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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